中文版/English/日本語

华西药业

关于开展用量小 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品种定点生产试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2-11-20 点击次数:

   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卫生厅(局)、发展改革委、物价局、食品药品监管局:

  为贯彻落实《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》和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》,更好地保障基本药物供应,经研究,决定对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中用量小的个别品种实行定点生产试点。

  国家有关部门将根据实施方案按计划开展工作,拟于201211月公示初选品种,2013年一季度公布定点生产品种、采购价格、定点生产企业招标标准和规则,并正式启动定点生产企业招标程序。

  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

 

       (具体实施方案及附件详见相关链接)

 
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117

 

相关链接:http://www.sfda.gov.cn/WS01/CL0844/76196.html